宁浩初一连找了好几个人,得到的答案都一样。
小二道:“客官,你要是不相信滴血认亲呗。”
宁浩初想了想,抱着孩子,拦下了一家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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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儿子见到弟弟,没多欢喜,倒是夫妻俩见到儿子,想看又不敢上前。
当初过继的时候,说的很清楚,他们得了一大笔银钱,要远离孩子,不能主动和孩子联系。
现在侯爷主动将孩子带来,他们难掩喜悦,却又不敢表现得太过明显。
“侯爷,您这是?”
宁浩初一句话也不打算多说,言简意赅:“滴血认亲。”
一家三口有些懵,但碍于宁浩初的权势,什么也没问。
小厮很快端着三只白瓷碗进来了。
碗是上好的羊脂玉白瓷,薄得透光,整整齐齐地排在紫檀木的托盘上,碗里盛着大半碗清水,清得能照见人影。
厅堂里静得可怕。
宁浩初死死抱着孩子,眼神沉沉地落在那三只碗上,看不清情绪。
“开始吧。”
他淡淡地开口。
小厮捧着托盘,走到一家三口面前。
银针在火上燎过,泛着冷冽的光。针尖刺破指尖,三滴殷红的血珠,从指尖涌出来。
悬在半空,顿了顿。
然后,“嗒“的一声,落进了碗里。
宁浩初亲自捏着银针,戳进了小世子指尖。
血珠砸在水面上,溅起一圈极小的涟漪。
两滴血珠,在清水中相遇了。
像两条寻到了彼此的红绸,又像两股终于汇合的溪流,在水中轻轻一碰,然后——
缠在了一起。
没有排斥,没有散开。
它们就那样,自然而然地,融在了一起。
红雾在水中交织、缠绕、扩散,像一朵缓缓绽放的并蒂莲,又像两条终于找到了归宿的红鲤,在清澈的水中游弋、缠绵,再也分不出彼此。
不过片刻功夫,碗底的两滴血,就变成了一团。
一团更浓、更艳的红。
像一颗完整的、饱满的朱砂痣,安安静静地沉在碗底。
三碗水里的血珠,都相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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