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优异是职务晋升的必备条件。年度绩效考核为“优”的员工,列为职务晋升对象。
2.岗位调整
年度绩效考核为“不合格”的员工、连续2年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员工给予岗位调整直至待岗处理,2次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员工将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待岗。
3。工资等级升降
年度绩效考核为“优”的员工,岗位工资等级晋升一级。年度绩效考核为“不合格”的员工岗位工资下降一级。
4.年度奖金分配
在年度奖金分配时,不同的考核结果对应不同的考核系数。
5.岗位职务聘任
年度绩效考核为“优”的员工,优先列为聘任对象。
6.培训
针对考核成绩,公司提供不同的培训。年度绩效考核为“优”的员工,优先列为深造培训的对象。考核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结合部门主管对其进行针对性培训,帮助员工改善工作绩效。
第七节优秀员工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养广大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增强企业凝聚力,让优秀员工评选合理化、公平化,以激励员工的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基层员工,中高层干部不参与公司优秀员工评选。
第三条管理部门。
人事部负责组织公司优秀员工的评选、奖励等工作,并负责制订、完善、维护该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
第二章评选标准
第四条优秀员工分类。
(1)公司层面的优秀员工分为优秀员工和优秀研修生。
(2)集团层面的优秀员工分为科技类、质量类、营销类等优秀员工。
(3)参加社团层面的优秀员工视具体通知而定。
在本办法中只对公司层面的优秀员工的评选作规定,其他两类参照执行。
第五条基本条件。
(1)在公司连续工作1年以上(研修生不受此条件限制)。
(2)遵守考勤纪律,年总出勤率在99%以上。
(3)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厂规厂纪的行为。
(4)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服从整体安排,能配合同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较大的工作失误。
(5)热爱公司,爱岗敬业,乐于助人,与同事相处融洽。
(6)完全胜任本职工作,能较好完成工作任务。
(7)半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良以上。
第六条评分标准。
在已具备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可优先参与评比,经综合评价后择优确定人选。以下分值均表示最佳状况时的得分,为该项目的满分;评选时将根据实际情况扣减后计分。
1.管理人员
(1)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在本职岗位工作成绩突出,受到领导和同事的普遍好评。(30分)
(2)努力改进工作成效或通过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创造显著的经济效益。(20分)
(3)对推动品质管理、成本控制工作以及在体系监控、维护方面作出突出的贡献。(15分)
(4)克己奉公,为公司挽回重大的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