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享受对象
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的正式职工和离退休职工。
三、保障待遇
根据在职或退休、一般病情或特殊病种的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保障水平,但无论是合理费用还是自费费用,均须自付一部分。
四、所有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保障范畴
(1)未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在非认定的医疗机构和药品供应机构就医和购药的。
(2)未经批准转到市外就医的,因公外出患急病需要及时治疗者除外。
(3)职工在境外发生的医疗费。
(4)因违法犯罪、吸毒、酗酒、斗殴发生的医疗费。
(5)挂号费、出诊费、伙食费、特殊营养费、住院陪护费、特护费、押瓶、中药煎费、取暖费、空调费、电话费、电炉费、电视费、电冰箱费等。
(6)医疗咨询费、医疗保险费、特诊费等。
(7)各种体检,各种预防服药、接种,不育症的检查、治疗费。
(8)急救车费、会诊费及会诊交通费。
(9)各类磁疗用品费,镶牙、配眼镜费用。
(10)购买及使用各种整容、矫形、健美器具的费用。
(11)与疾病治疗无关的各种保健品及器具、材料费用。
五、职工因病住院或特殊病种人员,在办理医疗保险的赔付时,须配合提供以下资料
1.门诊医疗费报销人员
(1)填写理赔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门诊病历。
(4)疾病诊断证明书。
(5)门诊医药费发票及处方。
(6)医保中心出具的特殊门诊医疗费结算单。
(7)特殊病种的员工还需要医保中心出具的特殊病种门诊申请审批表。
2.住院医疗费报销人员
(1)填写理赔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4)每次住院的出院小结。
(5)每次住院的医疗费发票。
(6)每次住院的费用清单。
(7)医保中心出具的住院医疗费结算单。
3.市外转诊住院人员
(1)医保中心出具的转院申请审批表。
(2)市外转诊往返路费发票。
4。住院病人治疗过程中病亡
(1)病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医学死亡证明。
(2)由法定顺序继承人填写理赔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