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出差人员返回后均需提报《出差报告》,出差报告中需将本次出差的任务完
成情况(包括出差目的达成情况、费用支出情况等内容)做详细说明,同时该报告也是出差费用报销的依据之一。
10。出差报告的审核及审批:流程同出差申请。
11。出差结束后,应于3日之内提交出差报告,并到财务部费用报销。未按以上手续办理出差手续或未经审批所发生的费用,公司将不予报销。
12。销售部门各驻外办事处业务人员,除财务审核环节外,在办事处内部需严格按前述内容执行,但与总部财务部门核销时,根据实际情况或根据财务部门的要求进行核销,并以财务部门的为准。
13。为强化出差费用管控及提升远途出差(本市以外)成本效益,远途出差人员在填具《差旅费报销单》时,必须与相对应的《出差申请表》上所载明的预算金额相接近,如高于预算金额10%或超过300元者,则必须提出说明并经部门经理核准后超出部分始得报销。
第十条员工出差活动的监管
各部门经理对自己部门的员工出差活动负责进行监督管理,定期(按月)开展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应及时处理。
违规处罚标准:
1。员工出差未办理申请手续的,处罚责任人20-100元次,期间产生的费用不得报销入账。
2。员工出差期间获得的信息未按规定整理,总结上报的,处罚责任人20-200元次,获得的资料未按时办理归档手续的,处罚责任人50-200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3。出差人员未按时办理费用报批手续并入账的,处罚20-200元次,对超期报销的出差费用按90%报销入账。
4。出差费用报批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照作假部分的多少处罚责任人,同时做假部分的费用不得入账,已入账的应进行剥离。
5。财务部门未按相关规定审核报销票据,存在违规的,处罚责任人50-200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审核人承担。
第十一条出差相关规定
1。本市出差:
(1)原则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报销任何费用和补助;
(2)如因特殊原因未派车的,出差之交通费用凭乘车票据实数报销,乘坐出租车需取得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
2。市外出差:
非业务人员原则上应当天往返,若确需住宿留驻,应取得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相关费用;业务人员则根据其《出差申请》进行相关时间安排;出差人员所乘交通工具及食宿标准具体按附件1的规定执行,特殊情况经主管副总及以上级别批准后执行。
3。差旅费应据实填报,如发现有虚报不实者,除将所领差旅费追回外,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4。差旅费报销必须一次一清,上次不清下次不借,不能结清者,从当月工资中扣回,直至扣清。
5。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不得报支加班费或轮休,要保证每天工作8小时和一定的工作绩效,但重大节假日(春节、元旦、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端午节)可酌情给以补贴。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出差纪律
1。遵纪守法;
2。遵守公司制度;
3。注意安全,不从事危险活动;
4。不从事有损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政策的活动;
5。不谈论与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原则和公司政策相违背的言论;
6。不给客户制造正常工作以外的难题和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
7。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得向客户借款;
8。不得接受客户的宴请和招待;
9。严禁挪用公司货款。
第十三条本制度(暂行)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修改。
第二节员工出差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公司人员管理及业务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方面
1。按照公司规定的员工福利待遇,并考虑业务员的人身安全,公司将为业务员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