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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第一让金钱增值造福(第3页)

洛克菲勒的事例说明,一个人所处的环境不同,他对待金钱的态度也会不同。一个没有什么钱财的人,或者说总是在为钱发愁的人,他们对于金钱的批判和对金钱有关问题的研究都是出于感觉,有时候甚至是很偏激的。因为他们的思维中已经像掺沙子那样掺进了由于贫困而仇视金钱的情感。与此同时,只有真正拥有金钱的人才会了解金钱的缺点以及精神的可贵。金钱能为人服务,能帮助我们实现人生目的。我们对于享受,对于欢乐,对于幸福,对于情爱,对于道德,对于公理,对于正义的需求,首先是要产生需求,然后才去追求,而离开金钱,我们的一切人生目的都只能是梦想,而最终演化为满腹牢骚。然而,如果失去人生目的,金钱就只能是洪水猛兽,只能是人类欲望的帮凶。

犹太人对金钱的认识是人类精神光辉照耀下的金钱和金钱保护下的人类精神,它告诉世人:我们的金钱是我们追求美好生活的工具,我们的精神是物质力量对生活的支持。不管社会发展到怎样的时代,我们的生活都应该是很有秩序的。我们的心灵不再是孤苦的妄想大师,我们的财富也不再是原始森林的野兽,我们是依靠愿望和实力在建造未来,我们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这个最动人的目的!在我们创造财富的同时也帮助了周围的人;在赚钱的过程中也为别人提供了有价值的服务;在花钱时也给别人提供了工作机会。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是永远充满生命力的真理。

004。经营要守法,赚钱无定法

经营什么都可以,但不可以触犯法律。

从古到今,犹太人以精于商务金融而闻名于世。他们在经商时只遵守法律,而有时不讲人情。这样,他们可以充分利用许多别人不屑利用的机会而致富。

公元前2000年希伯来人住在巴勒斯坦,此地是巴比伦、埃及的中

间地带,也是古巴比伦人与古埃及人最理想的经商集市。犹太人在很早便习惯经商,受犹太教的影响,犹太人视契约为人与上帝的约定,信守不背叛。但他们往往走极端,重法律,轻人道。

摩西早就觉察到这一不良倾向,于是他教导人们信奉上帝讲人道来转移犹太人对钱的渴望。《塔木德》上也告诫说:“神圣的契约可以是商品,宝贵的时间可以是商品,但良知和尊严绝对不能岀卖。”但是,公元70年后,犹太人失去了祖国,到处流浪,到处受非人的待遇,有不少人不再信仰犹太教的伦理。

犹太富豪迈耶的经商原则是六亲不认。他认为,在商业行动中,一些微不足道的感情用事,比如信任老朋友和亲戚,甚至兄弟姐妹,其结果一般是放弃了这种保证,以信托的方式贷出款项或是经营,结果一定是很惨的。在商业战争中,“人应该像机器一样,虽然机器有时也会出点儿毛病,但是,它要比人的错误少得多”。这便是成功的保证。

在法律的尺度之内赚钱,这是犹太人的一个经商原则。然而在实际经营活动中,犹太商人也常常遇到种种法律规则与经营目标发生冲突形成两难的情境,这时,他们的基本策略是“在变通中守法”。有这么一个笑话,也许可以作为犹太商人这一策略的幽默解说。

以色列的住房问题严重,几个德裔犹太人只好将一个报废的火车车厢作为临时住所。有一天晚上,几个德裔犹太人穿着睡衣在寒风中颤抖不止地来回推着车厢。一个本地人不解地问:“你们到底在干什么?”“因为有人要上厕所,”推车人时心地说,“车厢里写着:停车时禁止使用厕所。所以,我们才不停地推动车厢。”

当火车车厢已经报废时,作为列车运行中的规定理当自然失效。但德裔犹太人还是本能地想出让列车“动起来”的点子。这则笑话表明两层意思:一是遵守法律的观念已深入犹太人的骨蝕,二是遵守法律的灵活性,出于利益的需要,变通法律的智慧和能力又使他们仅仅在形式上遵守法律。

犹太人把纳税看成是商人和国家订立的神圣契约。无论发生什么问题,都要履行契约,偷税、漏税、逃税是无法原谅的。假如一个人从海外旅行归来,把钻石藏在鞋里或者其他的某处,企图不通过缴税入境,而且还真的蒙住了海关人员,那么犹太人知情后一定会说:“像钻石之类装饰品的关税一般不会超过8%的比例。依法纳税,堂堂正正地进入国境,只要提价8%把钻石卖出就可以保本,提价18%就可以赚取10%的利润。这样简单的问题怎么他就不知道呢?难道8%的关税就能买去一个人的良知吗?”

犹太人不偷税、漏税,但通常会在税收上想方设法合法避税。当然,避税不应是商人的根本目的,也不能够通过避税迈入富人的行列,它的根本目的在于促使管理者对管理决策进行更加细致的思考,’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犹太人在长期的商场历练中总结出了一套合法避税的办法,对合法避税有着如下的认识:

(1)合法避税是经营活动与财务活动的有机结合。(2)合法避税是经营时间、地点、方式、手段的精巧安排。(3)合法避税是会计方法的灵活运用。(4)合法避税是决策者超入的智慧和高超的管理水平的精彩体现。(5)让避税行为发生在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许可的限度内,做到合理合法。(6)巧妙安排经营活动,努力使避税行为兼具灵活性和原则性。(7)避税行为围绕降低产品价格而展开,以避税行为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8)充分研究有关税收的各种法律法规,努力做到在某些方面比国家征税人员更懂税收。

犹太人的这些避税方法合理合法,取得了很大的成功。1976年,犹太富商莫蒂默?莫尼律格斯的收入为100万美元,为把本年的纳税减少至最小限度,他决定用计核减收入50万美元。有何计可施呢?莫蒂默绞尽了脑汁,终于想到了那敖祖传的游艇。那是一艘250英尺长的笨重家伙。如果将它极价50万美兄,然后作为自己年收入的一部分再捐给一家非盈利机构,岂不是既躲避了纳税又卸下了包袱?因为当时的税法规定:慈善捐赠可以减免税款。这个空子是不能不钻的。

莫蒂默找了一位愿意合作的游艇核价人,此人欣然应允将莫蒂默的老古董核价为50万美元。因为他深知,此买卖做成后可以得到一笔上好的佣金。得到估价表后,莫蒂默来到了一所学校,表示愿意为该校尽一点菲薄之力。校长接过估价表后心照不宣,立即向税务局写报告,赞颂莫蒂默先生慷慨解败,捐赠学校一斌游艇,并说明这艘游艇已经专家核准,价值50万美元。

学校得到游艇后要捋它出售以取得捐款,那位精明的估价人自告奋勇,愿意代为出售。然而不幸的是,他使出浑身解数也不能以起。出15万美元的价格卖掉这件老掉牙的侦?。这倒没关系,学校还是白白得了15万美元,估价人也得到了一笔可观的佣金。这位年收入100万美元的英蒂默,由于纯收入减少了一半,他要纳税的收入只剩下50万美元,按照当时7%的税率,他只需纳税3。5万美元,另一份3。5万美元的税款就这样被他轻而易举地躲避过了。

“纳税天经地义,避税合理合法”。犹太人在做到“合法避税”的同时又做到“绝不漏税”,从根本上来说,这应该得益于犹太人的信仰准则。

实际上,犹太人很早就有严密的交易规则和周详的交易律法,这使他们能跨越国界、跨越民族,游刃有余地穿行于各国市场。精明的犹太人与此同时还不忘熟读各驻在国的商业法规和法令,找出其漏洞,或找出从事某项交易有利的规章,以便精研对策,从中谋利。这样,犹太人是大大方方地钻漏洞,正正经经地赚钱。

005。万物可商,生意无禁区

万物可商,任何东西到了商人手里都会变成商品;生意无禁区,哪里有利可图就要到哪里去。

一个著名的犹太拉比在传教时曾说过:“摩西曾向上帝恳求说:'宇宙之主,请将关于教义和律法中每个问题的终极真理赐予我们。,上帝的回答是:教义和律法中没有先期存在的终极真理,真理是每一代权威注释者中大多数人经过思考得出的判断……”拉比的这句话告诫人们,经商赚钱不能被原有的传统习惯和观念束缚,要敢于打破传统的限制圈子。

不知从何时起,犹太人有个“不能在安息日工作”的规矩,要求人们必须在家休息,并勤做功课。但偏偏有人破坏规矩,在安息日却腹常营业。一次布道时,拉比指责这些店主亵渎了安息日。当做完礼拜后,最爱畋坏规矩的一个老板却送给拉比一大笔钱。

待到第二个礼拜时,拉比对安息日营业的老板的指责就不是那么严厉了,因为他指望着那个老板给教会的钱会史多一些。然而他一分钱都没得到,拉比感到十分奇怪,便询问其中的原因。那位老板说:“事情十分简单。在你严厉是责我的时候,我的竞争对手都害怕了,所以,安息日只有我一个人开店,生意兴隆。而你这次说话很客气,恐怕这样一来大家都会在安息营业了。”

这虽然是一则笑话难免出格,从中我们能发现犹太人“生意无禁区”的精髓。犹太人特别善于发现赚钱的机会,他们发现机遇的头脑是在特定的环境下磨炼出来的。他们之所以能在非常困难的情况下从事放债和贸易这些获利颇丰厚的行业,他们首先知道自己的商机在哪里,对每一个赚钱机会有一种超乎寻常的敏感。

“万物可商,任何东西到了犹太商人手里都会变成商品;生意无禁区,哪里有利可图就要到哪里去。”“万物可商”的理念不仅指交易内容上无禁区,还指交易对象和交易地址上也无禁区。孟德斯鸠说:“有钱的地方就有犹太人。”犹太人最早聚居在迦南时就借地利之优势或倒买倒卖、或长途贩运。到所罗门时期,犹太人就有自己的贸易船队和国家舰队,他们远征印度,从那里运回黄金和象牙、檀香木和宝石、猴子和孔雀。

大流散之后,犹太人被迫完全地进入了国际贸易的世界市场。在各国统治者的驱赶追逐中犹太人匆匆奔波,他们学会了机智灵敏地对付各种突发的生活和生意变故,他们熟悉了世界各地的市场行情,他们结交了天南海北的贸易伙伴。犹太人长期没有国家,这使他们生来就是世界公民;犹太商人没有固定的市场,这使他们生来就是世界商人。

列支敦士登是处于奥地利和瑞士交界处的一个极小的国家,人口不到20000人,面积157平方公里。这个小国与众不同的特点,就是税金特别低。这一特征对外国商人有极大的吸引力,于是,引起各国商人们的注意。为了赚钱,该国出售国籍,定价700万元。获取该国国籍后,无论有多少收入,只要每年缴纳9万元税款就行了。

因此,列支敦士登国便成为世界各国有钱人向往的理想国家,他们极想购买该国的国籍。罗恩斯坦就是购买到列支敦士登国籍的犹太商人之一。他把总公司设在列支敦士登国,办公室却设在纽约。在美国赚钱,却不用缴纳美国的各种名目繁杂的税款。只要一年向列支敦士登国缴纳9万元就足够了。他是个合法的逃税者,减少税金获取了更大利润。

这样的例子有很多。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著名的斯瓦罗斯基公司因为在大战期间奉德国纳粹党的命令制造军用的望远镜等军需品,所以将被法军接收。当时犹太人罗恩斯坦具有美国国籍,悉知上情后立即与达尼尔?斯瓦罗斯基进行交涉:“我可以和法军交涉,不接收你的公司。不过条件是:交涉成功后请将责公司的代销权让给我,收取卖项10%的好处,直到我死为止。阁下意思如何?”

斯瓦罗斯基对于犹太人如此精明的条件十分反感,他大发雷霆。但经冷静考虑后,为了自身的利益只好委曲求全,以保住公司的大利益而全部接受了他的条件。对法国军方,罗恩斯坦充分利用美国是个强国的威力震住了法军。在斯瓦罗斯基接受他的条件后,他马上前往法军司令部郑重提出申请:“我是美国人罗恩斯坦,从今天起斯瓦罗斯基的公司已变成我的财产,请法军不要予以接收。”

法军哑然了,因为罗恩斯坦已经是斯瓦罗斯基的公司主人,即此公司的财产属于美国人。法军无可奈何,不得不接受罗恩斯坦的申请,放弃了接收的念头。接收美国人的公司是毫无正当理由的,况且美国对于法国来说是惹不得的。

以后,罗恩新坦未花一分钱便设立了斯瓦罗斯基公司的“代销公司”,轻松自在地赚取销售额的10%的利润。罗思斯坦的致富正是国籍帮了他的大忙,以美国国籍为发家的本钱,再靠列支敦士登国的国籍逃避大量税收,赚取大钱!

信守耶和华上帝及其律法的犹太人,本着“万物可商,生意无禁区”的原则,敢于做任何可以赚钱的生意,只要有利可图且不违反法律,只管做就是。尽管当年东西方两大阵营冷战得热火朝天,美国犹太人与苏联犹太人相互之间照样做生意,充其量再请上一个瑞士(中立国)的同胞。难道各国政府还打算干预家庭内部的交易活动吗?这就是“万物可商,生意无禁区”的高明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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