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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生意场上陷阱多(第2页)

韦总说:“没有,怎么说?"

“如果没带的话,你去银行取一下,我去给你办汇票手续

“我们一般都是全部货款结清以后再付回扣的,这……”

“这先付后付不是一样的嘛!”何经理一下子黑了脸。

韦总想,如果何经理搞不定,这生意会泡汤,就和随行人员去银行,在卡上取了54000元现金,又回到会议室,并交给了正从外面进来的何经理。收好钱以后,何经理说:“真是不巧,老总开会去了,这样吧,明后天是周末,你们先回去,等周一老总一回来,马上给你办,你放心好了!包在我身上!”看看何经理这么热心,看看这个大公司,再想想公司的事少不了他操心,于是,韦总经理就带着随从回到了北京。岂知,这一等就是大半年,DQN公司先是以种种理由骗他们,后来干脆就来个翻脸不认账,气得韦总经理差点晕倒。

一般来说,外贸公司为外商采购产品,是十分慎重的,他们要看你工厂的生产规模,以便确认你有没有这个生产能力;同时,也要看看产品的质量情况,借以对比产品质量和外商的要求是否一致或接近。像这类既不看厂又不看产品的客户,很明显就是做了一个套,叫你去钻。破解方法十分简单:他要货,你邀他来厂考察。如果他不肯来的话,十有八九是骗子。

5。冒充官员骗取“疏通关系费”

冒充官员亲属,或干脆冒充官员,到处招摇撞骗,且屡屡得手,这础样的事情已经披露得很多了。官员是那么“神通广大”,于是一些人总想

着与官员拉关系,以便获得竞争优势,实现其升职位、找工作、捞钱财

等各种目的。骗子抓住受骗者“傍官“的这种心理,何愁“大事不成”?一些人一边在遣责官员以权谋私,一边又想借官员的权力为自己谋私利,

这种社会怪象在现实中的反映,就是“冒充官员"的骗子一茬接一茬地

出现,貝诈骗屡屡得手。

赵某投资的企业需要补税,某企业商会原正副会长何青山和夏东威遂找到赵某,称可以找“领导"疏通,可以免其补税,赵某信以为真,决定拿钱摆平此事。

原来,何青山与某企业股东赵某相熟,因得知该企业有漏税问题要解决,遂向受害人赵某提出,可通过疏通领导关系等途径解决问题,条件是赵某出资数百万“摆平”此事。何青山承诺,事情办成之后才收钱。不久,何青山通过介绍人约请“领导”见面,并为此向赵某收取20万元的“疏通关系费,事后,何青山与介绍人将20万元私分。半年后,何青山又找到同案人夏东威,夏东威又向赵某介绍了虚构的“北京来的领导”乔某等人。两人再次表示,“可以通过找领导疏通关系,解决问题,'不久,何青山、夏东威告知赵某,“乔某已经拿到了领导批示,事情将要解决,乔某要求先支付300万元。”为此,两人向赵某索取300万元。赵某不同意,一再要求事成之后再给钱。

何青山为成功骗取300万元,向赵某提出先将钱汇到何青山的银行账户上,等事情成功解决后,再向冯某等人支付。同时,何青山还向赵某保证,未经其同意,该笔款项不会动用。在此情况下,赵某分三笔将300万元汇入何青山的银行账户。何青山收到该款后,立即伙同夏东威等人将钱私分。

事后,赵某发觉被骗,于是报警。

如今上下领导的沟通并不费事,识别假冒官员并不难。只要向假冒者多问几个问题,或者向有关领导婉转地去个电话,就能弄清楚事实的原委。一旦被发现有人假冒官员的名义进行招摇撞骗,把他交给有关部门处理就是了。

6。有种人专门骗吃骗喝又骗钱

这类人往往冒充政府官员、企业老总或项目经理,通常以治谈生意

为幌子,骗对方设宴请客,骗吃骗喝不算,还骗钱。

赵先生,北京市一计算机公司的经理。有一天,赵先生接到一个来自广州的电话,一名男子在电话中自称是广州市一家公司的负责人,有意选用赵所在公司的产品。双方就此展开洽谈。

周一上午,赵接到广州方面的消息:基本上同意选用赵所在公司的软件平台,请赵赶快到广州签约。赵喜出望外,因为公司一套软件平台含长期技术维护的价格,通常都是过百万元的。一般谈成一单这样的生意,都要半年以上的时间,而且多半还要经过公开招标等严格程序。这么轻松成交,还是第一次。

周三,赵带一名工作人员乘飞机抵达广州。当晚,广州方面3名代表要赵在天山路一家酒楼请客吃晚饭,共花掉500多元。席间,广州方面一名男子将赵从楼上的包厢请到了酒楼一楼的柜台。男子说,包厢里另外两位都是公司的决策人物,生意成败全靠他们。男子要赵送些名烟名酒给他们。随后,男子在柜台点了4瓶名牌白酒以及名牌香烟多条。赵付钱时,才发现总价5100多元。男子让服务员将烟酒打包好放在柜台,说好席散后来取。男子还向赵另外要了2000元,作为打给“决策人物”的红包。

回到包厢后,赵越想越不对劲:生意未免过于顺利,对方索要财物也太明目张胆了。考虑再三,赵拨打了110报警。派出所民警接报3分钟后赶到现场,但赵报警时被对方察觉,2人已逃离现场,赵只拦住向他索要财物的那名男子。

民警将男子带回派出所审查。男子姓张,河南省开封市人。他向民警承认,广州公司和上百万元生意纯属子虚乌有,目的只是想把赵骗来广州,骗吃骗喝又骗钱。赵在酒楼付款购买的名牌烟酒,已被另一名同伙退给酒楼。

称领导现在正陪客人吃饭,要求下午到其家中找他。然后刘某又看了下手表说,现在到中午了,要不咱俩一块去吃饭,下午再去找领导。柳先生感觉应该“请请”刘某,就带着刘某来到一饭店就餐。席间,柳先生对刘某一番盛情款待,刘某大吃大喝时不忘吹嘘自己能力是如何的大,此时柳先生对其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并坚信这笔生意马上就要做成了。

刘某酒足饭饱后,柳先生去付了饭费,两人就准备到领导家中谈生意。当两人行至刘某的领导所住小区时,刘某称空手到领导家不好,得给他买两条好烟。于是柳先生就掏出了身上剩下的460元现金给了刘某,刘某让柳先生在小区门口等着,自己去买烟。柳先生当时根本就没有戒备之心,不料刘某走后就没见回来。慢慢缓过神来的柳先生感觉受了骗,急忙拨打110报了警。

贪心是上当的根源,遇到送上门的生意,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7。“签合同”“作鉴证”陷阱

这种骗局类似社会上一些骗子采取合法的手段办一个空壳公司,在写字楼里租几间房子,打着外贸、来料加工等幌子,以大额订单、高价回收为诱饵,以合法的经营主体与受害人签订商品购销合同,并要求受害人交纳保证金。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受害人按要求交付的产品往往由于根本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而被动违约,从而使犯罪嫌疑人达到诈骗其保证金的目的;还有一些不法企业利用虚假身份获取工商登记注册公司信息,集中在一段时期内与大量客户签订购销合同,骗取保证

金后逃匿。有的不法公司在与受害人签订合同时,往往建议受害人作律师鉴证或合同公证,暗中与律师相勾结,合伙进行诈骗,给受害人造成

合同内容诚信合法的假象。

1月中旬,张先生经人介绍,与某外贸公司签订了一份价值150万元

的供货《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这家公司主动提议双方到某法律维权中心作合同鉴证。按照该维权中心要求,张先生交纳了“法律维权费”

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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