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阶段从14、15岁到17、18岁,与我国学制的高中阶段相对应,也称学龄晚期。经过少年期生理与心理上的剧变,青年期的生理与心理趋于成熟和稳定。在认知方面表现为其观察能力、记忆能力、思维能力走向形式化、抽象化、符号化。从社会性方面看表现为自我意识的独立性和自省性,自尊心增强,自我评价深化,自我价值观确立,人际交往扩大,同伴群体稳定,社会性发展接近于成人。青年期以后,人的生理、心理已达到成熟,社会性、文化性发展趋于稳定。
第二节家庭早期教育与儿童发展
家庭教育在婴幼儿发展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经常说的“三岁看大,七岁看老”,就强调了早期教育对一个人的至深影响。当一个小生命诞生,给家庭、父母带来了无限喜悦和希望的同时,也让家庭和父母从此担起了一份永远的、沉甸甸的养育和教育的责任。
儿童是在一定环境中长大的。就影响力和影响广度而言,任何环境因素都比不上家庭在儿童成长中所起的作用。在家庭里,孩子们通过与父母的互动,在游戏和探索客体的过程中,开始认识周围的世界。家庭也将人与人联系在了一起,首先是照料者与婴儿建立起亲密的依恋关系,而儿童对父母的依恋通常会持续一生,并成为在更广阔的社会空间如社区、学校和社会中建立起各种各样人际关系的原型。在家庭中,孩子学会了本文化中的语言、技能以及社会和道德价值观。而且,在人生的各个时期,人们都会向家庭成员寻求信息和帮助,与家庭成员进行愉悦的互动。当然,父母的教养方式给儿童的成长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一、家庭教育对婴幼儿发展的影响
家庭教育对婴幼儿的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蒙台梭利说过:人类3岁以前所吸收获得的知识,相当于成人花60年拼命学习所获得的知识量。孩子从出生到长大成人,约有三分之一的时间是在家庭度过,所以家庭教育尤其是婴幼儿家庭教育,在整个教育过程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教育家福禄贝尔曾形象地说:“与其说国家的命运操纵在掌权者手中,倒不如说握在母亲的手中,因此我们还必须努力启发母亲--人类的教育者。”早期教育必须关注家庭教育,其中家长的家庭教育观念、文化修养、教育方法以及家庭的文化氛围无不影响着婴幼儿人格、认知、行为和品德的发展。
(一)家庭教育观影响婴幼儿的人格发展
家长是否能够放弃权威、平等地对待孩子直接影响孩子是否拥有独立人格。如果家长把孩子当作自己的附属物或私有财产,那么孩子就会形成胆小怯懦、凡事依赖、没有主见的性格。如果家长能认识到孩子是独立的、有思想的个体,主动摒弃成人的权威,怀着一颗平等的、尊重的心与孩子真诚交流,孩子就会形成独立、有主见的人格。
(二)家长的文化修养影响婴幼儿的认知发展
不少家长认为自己的文化知识水平差,甚至大字不识几个,就放弃了家庭教育的责任,把家长的职责等同于保姆,只是满足孩子的衣、食、住、行等生活需要。其实,家长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在孩子成长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家长能够有意识地加强自身文化修养,就会在家庭里形成一种学习进取的环境氛围,这对孩子认知的发展有巨大的促进作用。
(三)家庭教育方法影响婴幼儿的行为发展
家长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必然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要妥善解决这些问题,家长就必须运用科学、合理的教育方法。当孩子提出难以回答的问题时,如果家长不懂装懂,乱说一气,或者用“去去去”“就你事多”“烦死了”之类的话压制孩子,就会挫伤孩子提问的积极性,阻碍其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发展。反之,如果家长实事求是地告诉孩子,等看了书或请教了别人后再告诉他,或与孩子一起寻找答案或是鼓励孩子自己去寻找答案,这样的教育方法就保护了创造性人才的雏苗。
(四)家庭文化氛围影响婴幼儿的品德发展
孩子来到世界上,首先是从父母那里开始学会认识世界的,父母的一言一行、家庭环境的氛围,每时每刻都会对孩子的情感、气质、行为、道德、个性等多方面产生影响。在一个充满民主、宽松、体贴、关心的家庭中,不会为鸡毛蒜皮的事情发生争执,伤及感情。父母之间感情融洽、关系和谐,爱孩子但不娇惯,使孩子感到轻松自如,没有任何精神压力,这种环境会使孩子自发地陶醉于充满乐趣的创造活动之中。如果家长能够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去影响、感染孩子,以道德榜样引导孩子,就会让他们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养成良好的品德。
我国素有重视家庭教育的文化传统,历史上,家庭教育是以道德伦理教育为核心的,以私塾为代表的学习《三字经》《论语》便是最好的说明。而现代家庭教育强调它在促进儿童基本行为规范和生活习惯的养成,身体健康和智能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当前家庭教育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家长的儿童观、教育观、人才观也正逐渐适应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变化。
二、家庭教育的主要方式
美国心理学家戴安娜o鲍姆林德(DianaBaumrind)曾对父母的教养行为与儿童人格发展的关系进行了长达十年的三次研究,这一研究已经成为发展心理学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经典研究之一。在第一次研究中,鲍姆林德将儿童按人格成熟水平分为最成熟、中等成熟和最不成熟三组,然后从控制、对孩子成熟的要求、与儿童的交往、教养这四个方面评定三组儿童父母的教养水平。结果发现,第一组儿童的父母,教养水平得分最高,第二组次之,第三组得分最低。鲍姆林德将这些父母分别称为权威型、专制型和放纵型。
第二、三次研究的程序与第一次相反,并采用长期追踪研究的实验设计。即首先对这些幼儿(同样的被试,包括三种类型的幼儿及父母)的人格进行评定,等到这些儿童长到9岁时再进行一次人格评定。结果发现,权威型父母的孩子在认知能力和社会能力发展方面都胜过其他两组儿童;专制型父母的孩子发展水平一般;放纵型父母的女孩在认知和社会能力方面的得分都低于平均值,男孩的认知能力尤其低。最新的研究表明,这些认知和社会能力上的差别会一直持续到青少年期。
鲍姆林德最后将这些研究信息进行整合之后,提出了教养方式的两个维度:要求(demandingness)和反应性(responsiveness)。要求指的是父母是否对孩子的行为建立适当的标准并坚持要求孩子去达到这些标准;反应性指的是对孩子接受和爱的程度及对孩子需求的敏感程度。根据这两个维度,可以将父母的教养方式分为四类:
(一)权威型教养
在多数情况下,这是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抚养方法。权威型的父母认为自己在孩子心目中应该有权威。但这种权威来自父母对孩子的理解与尊重,来自他们与孩子的经常交流及对子女的帮助。父母以积极肯定的态度对待儿童,及时热情地对儿童的需要、行为做出反应,尊重并鼓励儿童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同时他们对儿童有较高的要求,对儿童不同的行为表现奖惩分明。鲍姆林德发现,在这种教养方式下成长的孩子,社会能力和认知能力都比较出色。在掌握新事物和与同龄儿童交往过程中表现出很强的自信,具有较好的自控能力,并且心境比较乐观、积极,成就感也比较强。这种发展上的优势在青春期时仍然可以观察到,即这类青少年具有较高的自信,社会成熟度更高,学习上也更勤奋,学业成绩也较好。
(二)专制型教养
这种类型的父母则要求孩子绝对地服从自己,希望子女按照他们为其设计的发展蓝图去成长,希望对孩子的所有行为都加以保护监督。这一类也属于高控制型教养方式,但在情感方面与权威型父母有显著的差异。这类父母常以冷漠、忽视的态度对待儿童,他们很少考虑儿童自身的要求与意愿。对儿童违反规则的行为表示愤怒,甚至采用严厉的惩罚措施。鲍姆林德发现,这种教养方式中成长的儿童表现出较多的焦虑、退缩等负面的情绪和行为,往往感觉不快乐。在青少年期,他们的适应状况也不如权威型抚养方式下成长的儿童。但是,这类儿童在学校中往往有较好的表现,出现反社会行为的比率并不高。
(三)放纵型教养
这类父母和权威型父母一样对儿童抱以积极肯定的情感,但缺乏控制。父母放任儿童自己做决定,即使他们还不具有这种能力,例如,任由儿童自己安排饮食起居,纵容儿童贪玩、看电视。父母很少向孩子提出要求,如不要求他们做家务事,也不要求他们学习良好的行为举止;对儿童违反规则的行为采取忽视或接受的态度,很少发怒或者训斥儿童。鲍姆林德发现,这种抚养方式下成长起来的孩子,表现得很不成熟,我控制能力尤其差,自我中心、固执,很难与同龄人相处。他们在任务面前缺乏恒心和毅力,当要求他们做的事情和愿望相背时,几乎根本不能控制自己的冲动,会以哭闹等方式寻求即时的满足。他们往往对父母缺乏尊重,表现出很强的依赖和无尽的需求。这种情况在男孩身上表现的尤为明显。
(四)忽视型教养
这类父母对孩子既缺乏爱的情感和积极反应,又缺少行为方面的要求和控制,因此亲子间的互动很少。他们对儿童缺乏最基本的关注,对儿童的行为缺乏反馈,且容易流露厌烦,不愿搭理的态度。如果儿童提出诸如物质等方面易于满足的要求,父母可能会对此做出应答;然而对于那些耗费时间和精力的长期目标,如培养儿童良好的学习习惯、恰当的社会性行为等,这些父母很少去完成。
不管出于何种原因,这种极端的忽略也可以视为对孩子的一种虐待,这是对孩子情感生活和物质生活的剥夺。由于和父母之间的互动很少,这种成长环境中的孩子,社交能力不良,自控和独立能力都较差。而且,他们自尊水平较低,不成熟,与家庭疏远。进入青春期后,他们可能出现旷课和犯罪行为。
在各种文化背景中,权威型教养方式都是最有利于少年儿童发展出良好的个性品质的教养方式。权威型儿童教养方式似乎可以通过以下几点创造一种可以产生积极父母影响的情绪环境:(1)温暖的、参与性的父母对儿童提出的要求是安全的,为儿童提供了关心、自信和自我控制行为的榜样;(2)权威型父母会采用公平合理的方式对儿童进行控制,这会让儿童更加服从和进行内化;(3)权威型父母对儿童的要求符合儿童的能力,使得儿童有能力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由此培养高自尊和认知与社会成熟性;(4)权威型教养方式中的支持性是儿童心理弹性的强有力来源,它可以保护儿童免受家庭压力和贫穷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总体来看,教养方式的适应性变化趋势为:在对儿童关心和爱护的基础上,父母赋予孩子更多的自主权利,而对孩子的直接控制日趋减少。在婴儿阶段,孩子还不具备自我照料的能力和自我意识,因此他们的一切行为都需要父母来控制。到儿童中期,孩子的自我意识开始萌芽,社会化的要求急剧增加。这时,孩子的社会空间扩大,大多数父母与孩子在一起的时间显著减少。孩子独立自主的要求日益增加,但是他们还不具备独立作出正确决策所需要的全部认知能力和社会经验。因此,父母可采取的最具适应性的教养方式为共同控制,即对于孩子的事情,通过与他们协商后,共同作出决定。到了青春期,父母最重要的就是培养孩子的自主性,给孩子尝试和自我决定的机会。因此,教养方式经历着这样的调整:由父母控制到父母与孩子的共同控制再到父母鼓励下的孩子自主决策。
不同的教养方式对孩子的影响,体现出文化上的差异,最典型地表现在专制型教养方式对儿童发展的影响上。研究发现,在东方文化中,专制型教养方式下培养出来的儿童,并没有大量表现出像西方社会中的孩子那样的适应问题,相反却表现出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爱好学习等良好的行为特征。出现这种差异的原因主要在于东西方社会的价值取向和对这种教养方式的看法和理解不同。东方文化以社会价值取向为主流,专带4型教养方式有利于家庭权威的形成和社会规范的内化。另一方面,在东方文化中,父母对孩子的严格管教往往是对孩子爱的表示,并不表示对孩子的遗弃和拒绝,而在西方文化中则正好相反。正是对父母行为的不同理解导致了相同的教养行为对儿童发展的不同后果。在中国,过度干涉和保护似乎不会使孩子产生悲观的归因方式,可能由于我国固有的文化传统的影响,成人及其子女不会在内心给予一种负性的评价。
三、家长应具备的素养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素质水平直接影响婴幼儿的未来发展。为使婴幼儿健康发展,家长应该加强锻炼和学习,提高自身的身体素质、文化素养、道德素养、心理素养和教育素养等。
(一)家长的身体素质
家长的身体素质是影响孩子成长的首要因素。在制约孩子发展的遗传、环境、教育及主观能动性这四个因素当中,遗传是孩子发展的物质前提。通过遗传,父母把机体的形态和功能等各种生物基因传递给孩子,为孩子今后身心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首先,遗传对孩子身体的影响要大于对孩子心理的影响。国外学者牛曼通过把孪生子放在相同的家庭环境里或放在不同的家庭环境里进行养育的比较研究发现:不论是处在同一家庭还是分离的家庭中成长的孪生子,在“身高”上都较为类似,相似性都高于“智能”和“学习成绩”。
其次,父母身体的健康状况制约着孩子的健康水平。父母如果体魄健壮,无疾病,就可能为孩子身体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条件,反之,如果父母身体不佳,体弱多病,就可能为孩子身体的正常生长发育留下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