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遗传性状的表达受两对或两对以上基因的控制,每对基因彼此间没有显性和隐性的关系,每对基因对表型的效应都很小,但是各对基因的作用有积累效应,这种遗传方式称为多基因遗传。多基因遗传特质包括:身高、体重、智力、肤色、气质、高致癌危险,以及许多其他的特质等。比如,身高受三对基因所影响:如果其对偶基因是AA、BB和CC时,可能会产生巨人,而基因型如果是aa、bb和cc时,则倾向于生出侏儒。如果我们以一对中等身高夫妇所生的孩子来看的话,他们生的小孩所有可能的基因型有27种。后代中等身高的基因组合的可能性大于身材极高或极矮的基因组合的可能性。当多个基因影响某一特质时,群体中能出现多种遗传表现型,多数人的特质可能接近平均值,只有少数人表现出极端的特质。
三、遗传对能力、特质和行为模式的影响
对我们的身体外观和各种特质,基因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那么,遗传在多大程度上影响智力和人格这一类特质呢?
(一)遗传对智力成就的影响
心理学是这样给智力下定义的:智力是有目的地行动、理性地思维和有效地应对环境的整体能力,它包括推理、问题解决、获得知识和记忆以及对环境的适应。从信息加工的角度看,智力体现为注意认识对象的能力、存贮和提取信息的能力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些能力和我们的遗传基因有没有关系?如果有,遗传基因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人的智力呢?
行为遗传学家找到了两种途径来考察这些问题:一个途径是双生子研究,另一个途径是收养儿研究。双生子有两种:一种是同卵双生子,他们的基因完全相同,在生物学意义上,他们就是几乎同样的一个人;另一种是异卵双生子,他们是由两个受精卵发育而成的,他们的基因大约有一半相同。如果遗传对智力起作用,那么,在行为上,比如智力测验的结果,同卵双生子就应该比异卵双生子更相像;如果两类双生子在智力测验方面没有什么差别,就说明基因对智力不起作用。
研究发现,同卵双生子智力测验的分数相关值平均为0.86,而异卵双生子之间智力测验分数的相关值平均为0.60,这首先就说明了,人的智力肯定受到遗传基因的影响。智力的遗传力(即人与人之间智力的差异由遗传基因来解释的百分比)有多大呢?通过计算得出,智力测验分数的遗传力为52%,也就是说,人的智力,大约有一半由遗传决定,另外的一半由环境决定。这里所说的一半,是平均值的意思,具体到某个人可能情况不一样,对有些人来讲,遗传起的作用更大,对另一些人来讲,环境起的作用可能更大。
遗传对智力的影响在人的一生中是保持恒定的吗?我们可能会认为,小时候遗传起的作用比较大,随着年龄增长,遗传所起的作用应该越来越小。我们这样想的根据是,随着年龄增长,人经历的环境越来越复杂,所以人的行为受环境的影响程度就越来越大,遗传力必然随着年龄逐渐减弱。但是,已有的多项研究发现,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实际情况是,从婴儿期到青少年期,遗传对智力的影响缓慢增大;成年期以后,遗传的影响增大得更快;老年期,遗传对人智力的影响力,比遗传对身高的影响力还要大一倍(Plomia1.1997)。
我们还可以通过研究收养关系考察遗传与环境对智力的相对影响。如果一个家庭有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在很小的时候就被别人领养了,另一个跟着其亲生父母长大。等他们长大以后,那个被领养的孩子,其智力是与他的养父母更相像,还是与他的亲生父母更相像?这两个孩子的智力,哪个与亲生父母更相像?那个被领养的孩子,随着年龄增长,他的智力越来越像其亲生父母,还是越来越像其养父母?
研究人员通过十几年的追踪考察发现:(1)被领养的孩子,经过多年之后,他们的智力仍然很像自己的亲生父母,而不是像其养父母;(2)一直与亲生父母生活在一起的孩子,与很小就被领养的孩子,经过多年在不同家庭和不同环境中生活之后,他们的智力仍然很相似;(3)那些被别人领养的孩子,随着年龄增长,与他们自己亲生父母的智力的相似性越来越强,而不是越来越弱(陈会昌,2008)。这些研究结果表明,遗传基因对人的智力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正常人群中,遗传对智力的影响是十分明显的。古今中外不少超智力的人有家族聚集趋势,遗传因素是个体间智力差异的主要原因,遗传结构完全相同的同卵双生子,即使在不同的环境中长大,其智商仍极为一致。历史上出现过许多高智能结构的家族,如音乐家巴赫家族的8代136人中,有50个男人是著名的音乐家;莫扎特和韦伯家族的几代人中都有著名的音乐家。这种现象一度被认为是遗传决定智力的例证。然而,家庭也是智力发展最基本的环境因素,家庭提供了定向教育培养的优势条件。智力的家族聚集性现象,恰恰说明了先天和后天因素对智力发展的共同作用。
智力受遗传因素所控制,但并不否认后天的环境和教育的作用,后天环境决定了遗传潜力的表现,应该认为遗传和环境的关系,是内因和外因的关系。
(二)遗传对人格的影响
一些研究都指出:遗传影响人格中的许多重要方面。例如:内向一外向(introversioll_extroversiohi)等。同理性关怀指一个人能体会他人的需要,并且会关心他人。新生儿可以通过让自己变得苦恼,来回应其他婴儿的烦恼。同理的能力可能是天生的,也就是说,生物性基础是造成同理性关怀个别差异的重要原因。研究发现,在14~24个月时,同卵双胞胎婴儿对于有苦恼的同伴之关怀程度,就已经比异卵双胞胎的婴儿更为相似了。到了中年时,多年离家并未居住在一起的同卵双胞胎,彼此在同理性关怀的测验上仍然很相像;然而,异卵双胞胎则不是这样。由此可推论出:同理性关怀是一种可遗传的特质。此外,还有一些研究发现,基因还与攻击性、抑郁、精神分裂症、孤独症和情绪调节能力等方面密切相关,而且,基因往往是与环境事件一起发挥作用的。
遗传对许多人格特质的影响程度是中等的。这同时意味着,环境因素也对人格具有相当大的影响。那么,环境到底是如何影响人格的呢?
根据行为遗传学者罗威等人(Nowe,1994;Plomin,1990)的观点:对人格有最重大影响的是非共享环境方面的影响--就是这个影响而造成个体彼此间的差异。在一个典型的家庭中也存在许多非共享经验的来源,比如:父母对待男孩与女孩的方式通常是不一样的,或者,父母在教养长子女与较晚出生之子女的方法也不同。兄弟姊妹们虽然同住于一个屋檐下,但由于他们和父母的相处方式及相处程度上的差异;因此,他们便体验了不同的环境,而这样的环境将会提高兄弟姊妹间人格的差异性。而兄弟姊妹间互动的方式,便是另一个非共享环境影响的来源。例如:一般而言,一位在习惯于指使年幼弟妹的家庭中成长的兄姊,可能变得专断且独裁。但对年幼的弟妹而言,在这种独裁的环境中成长,可能会使他们发展出被动、有耐性和合作等人格特质(Plomin&Nesselroade,1990)。
(三)遗传与环境的相关性
通常把遗传与环境分开来叙述,好像它们是各自独立的。这样的观点可能太过于简单。现在有许多行为遗传学者相信:实际上,我们遗传到的基因也能影响我们将要体验到的环境的种类。如何产生影响的呢?父母提供给孩子的家庭环境的种类至少以下列三种方式发生作用。
1.被动的遗传与环境的相关性
有一部分是受到父母自己的基因型所影响。而且,由于父母也会把基因遗传给他们的孩子,因此,孩子们所生长的环境便会与孩子他们自己的基因型相关(且可能是适合他们自己的基因型)。比如说,具有运动遗传倾向的父母,可能会借由鼓励自己的孩子玩激烈性的游戏与喜欢运动,来创造出一个极具运动性的家庭环境。孩子们除了生长于一个充满运动的环境中之外,他们也可能遗传了父母的运动基因,而这些遗传也可能使孩子们对有关运动的环境特别有反应。所以,具有运动性父母的孩子们,由于遗传与环境这两者的缘故,可能因此而喜欢运动。
2.引发的遗传与环境的相关性
前面提到过,造成环境对人格的许多层面有重大影响力的是那些个体彼此之间不同的非共享的经验。而孩子们所经验的不同环境,有一部分是因为他们遗传了不同的基因,而引起外界的不同反应,这就是引发的遗传与环境的相关性。即个体受遗传影响的某些特质,影响了其他人对他或她的行为。例如:笑口常开、主动的婴儿,可能比愁容满面和被动的婴儿受到更多的注意与社会刺激;而教师们可能对外貌较吸引人的学生,比对外貌较不吸引人的同学,表现出更多喜欢的态度。
3.主动的遗传与环境的相关性
儿童们所喜欢与寻求的环境,常常是那种最符合他们遗传倾向的。例如:一名遗传倾向是外向的孩子,可能会邀请朋友到家中来做客,会是一个渴望参加聚会的人,而且通常喜欢具有社会性刺激的活动。相反地,一名遗传倾向是害羞与内向的孩子,可能会主动地避免大型的社交性聚会,而选择诸如搜集钱币等可以独自完成的一些活动。这就是主动的遗传与环境的相关性,即拥有不同遗传倾向的人,为他们自己在不同的环境中选择恰当的位置以后,这些恰当的位置可能强而有力地影响着他们日后在社会、情绪与智能上的发展。
主动、被动以及引发的遗传影响,在整个儿童时期各有其相对的重要性。在生命的头几年,婴儿和学步儿无法自由地到处闲逛、选择友伴与建立自己在环境中的恰当位置,他们大部分的时间都待在父母为他们架构好的家庭环境之中。因此,被动的遗传与环境的相关性在生命的早期便显得特别重要。当孩子到了上学年龄、每天都有机会远离家门时,他们在选择他们自己的兴趣、活动、朋友与聚会处所上,突然变得更为自由了。所以,当孩子成熟时,主动的遗传与环境的相关性对发展应该会发挥较大的影响。而引发的遗传与环境的相关性一直是重要的,也就是说:一个人终其一生受遗传影响的特质与行为模式,可能会影响其他人对他或她的回应方式。
总而言之,遗传与环境的交互作用带来了发展的改变和发展结果的变异性。遗传影响我们如何经历环境;我们所处的特别环境,也限制了我们由一个独特基因型转变为遗传表现型的可能性。
第二节大脑和神经系统的发展
脑和神经系统是儿童心理发展的物质基础。从发育环境来看,脑和神经系统的发展可以分为产前和产后两个时期,它们符合身体发展的基本规律。
脑虽然是人体中最精巧最高效的结构,但在分娩时它的发育程度比其他器官更接近成人,在出生后生命的前两年中发育特别快。人的神经系统是人体各器官、系统中最早发展起来的,脑是优先发展的。在怀孕后的第四周,神经系统就已经开始形成,第8周胎儿的大脑皮质就可以分辨出来,3个月胎儿的大脑外形与成人十分相似,六七个月时,大脑形态上已得到初步发展,脑的基本结构已经具备,出生时,脑细胞分化,大脑皮质已有六层,细胞构筑区和层次分化已基本完成,大多数沟回已出现。出生后,婴儿的脑继续发展,主要在于大脑皮质结构的复杂化和脑机能的完善化。
(一)身体发展的基本规律
儿童身体的发展遵循头尾原则(从头到尾)和近远原则(由近及远),另外,还遵循等级整合原则和系统独立性原则。
身体的发展严格服从头尾原则,即身体各部分的发展是从头部延续到身体的下半部。次序是头部一颈部-躯干-下肢。头部发育早于颈部,颈部发育早于胸部,胸部发育早于腰骶,上肢发育早于下肢。胎儿的头、脑和眼睛的发育比躯干和两腿要早。出生以后,这些部分的发育依旧先于身体的下半部,因此整个身体的各部分比例显得不相称,直到其他部分的发育赶上来时,这种不相称的现象才完全消失。胎儿期头颅很大(约占身长的二分之一)、躯干较长、两腿短小;经过发育,到成人时变为头颅较小(占身长的八分之一)、躯干较短、两腿修长的形态。
根据近远原则,个体发展是从身体的中部开始,然后延伸到边缘部分。离身体的中轴线近的部分先发展:头部和躯干比四肢先发育,手臂和腿比手指和脚趾先发育。
等级整合原则是指简单的技能一般是独立地发展起来的,随后这些简单的技能被整合成复杂的技能。也就是说,简单或初级的技能首先发展起来,随后才能相互协调,形成更高级的技能。例如,婴儿先是各个手指能自由地活动,然后,才能把每个手指的活动整合或协调起来,用手指自由地抓握东西,而这是一种更高级的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