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知觉的规律
1.知觉的选择性
作用于人的客观事物是纷繁多样的,但人不可能对客观事物全部清楚地感知到,只能根据需要选择少数事物作为知觉的对象,这种特性称为知觉的选择性。被选择的就成为知觉的对象,没有被选择的就成为背景。影响知觉选择性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方面。
(1)对象和背景的差异。对象与背景之间差别越大,越容易从背景中选出对象。例如,在一片绿色的田野上,一位穿红衣服的妇女,就容易被清晰地映入眼帘;”万绿丛中一点红“的现象。
(2)对象的活动性。在相对静止的背景上,运动的刺激物容易被知觉为对象。黑夜里的流星容易一下子被收进眼底,闪光的霓虹灯广告、电影、幻灯等活动教具,都易被人们知觉。
(3)对象的特征。对象特征越明显,越容易被感知;特征不明显,就不易被感知。走到大街上,迎面走过许多人,你不会注意他们的面貌,然而其中若有一个另类的人,就立刻会被你发现。
2.知觉的整体性
知觉的对象具有不同的属性,由不同的部分组成,但是人并不把知觉的对象感知为个别的孤立部分,而总是把它知觉为一个统一的整体。这种特性称为知觉的整体性。
知觉对象作为一个整体不是各个部分的机械堆砌,对一个事物的知觉取决于其关键性的部分,非关键性的弱的部分会被一般掩盖。
知觉的整体性与知识经验有关。知识经验越丰富,越能识别出事物的关键性特征,从而精确地把握知觉对象。
3.知觉的理解性
在知觉的过程中,人总是用过去所获得的有关知识经验,对感知事物进行加工处理,并用词把它们表示出来,知觉的这种特性就是知觉的理解性。对知觉对象理解情况与知觉者的知识经验直接有关。例如,一张X光片,医生可以从X光片中看出身体某部分的病变情况,而一般人做不到;操作工人在机器运转的声音中能够辨别出是否有故障,而非此行业的人则无法做到。而且,词对人的知觉具有指导作用,可以加快对知觉对象的理解。
4.知觉的恒常性
当知觉的条件在一定范围内改变了的时候,知觉的映象仍然保持相对不变,这就是知觉的恒常性。常见的知觉恒常性有亮度恒常性、大小恒常性、形状恒常性等。例如,阳光照射下的煤块的亮度远远大于黄昏时粉笔的亮度,但我们仍然认为煤块是黑色的,这就是亮度恒常性。学生坐在第一排座位上看老师与坐在最后一排座位上看老师,在他们视网膜上的影像大小不一,但学生总是把老师看成是有特定大小的形象,这就是大小恒常性。无论你在教室的哪个地方看教室的门,也无论教室的门是开着的还是关着的,你总把教室的门看成是长方形的,这就是形状恒常性。
恒常性使人在不同条件下,始终保持对事物本来面貌的认识,保证了知觉的精确性。
第二节早期儿童感觉的发展
感觉是一种最简单的心理现象。在心理学研究中,感觉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它是意识和心理活动的重要依据,是意识对外部世界的直接反映,也是人脑与外部世界的直接联系,割断了这种联系,大脑就无法联系客观存在,意识就无从产生了。
在现实生活中,单纯的感觉是很少见的,它往往和知觉一起发挥作用,因此这两个不同范畴的概念通常被合称为感知觉。但为了研究的方便,我们在本章中将二者分别加以阐述,本节主要介绍早期儿童几种主要的感觉的发展特点。
一、视觉的发展
无论对于成人还是婴幼儿,视觉都是最为重要的获取外部信息的感觉通道。儿童刚出生时,对光线会产生反应,但眼睛发育并不完全,视神经尚未成熟,视力只有成人的1/30。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接受环境刺激量的扩大,儿童的视觉能力的发展非常迅速,五六个月的婴儿在许多方面已经接近成人了。
(一)视觉集中
视觉集中是指儿童将视觉集中在一定对象上的现象。新生儿的视觉调节机能较差,刚出生时眼睛不能停留在任何物体上,在出生后的2~3周内,双眼协调比较困难,有时可见暂时性的斜视或轻度的眼球震颤,视觉的焦点也很难随客体远近的变化而变化,这说明儿童集中的视觉活动还未形成。大约从出生后的第3周起,新生儿开始具有了视觉集中现象,例如他们可以对挂在婴儿**方的玩具作短暂的视觉停留。视觉集中现象在第2个月里越来越明显,越来越频繁,比较容易集中于明亮的或鲜艳的事物,特别是人的面部,此时儿童的视觉已经能够追随缓慢运动的物体。到第3个月,儿童的视觉更加集中和灵活,目光可以追随物体做圆周运动,例如,妈妈在房间内走动时,他的眼睛可以跟随着母亲的身体转动,这种能力在出生后的前6个月中持续得到提高。6个月以后,儿童的两眼可以对准焦点,学会调整自己的姿势,以便能够看清楚想要看的东西。
随着儿童的视觉机能日趋完善,视觉集中的时间和空间距离都逐渐延长。如第3~5周的儿童注视物体的时间只有5秒,第3个月可以达到7~10分钟;第3~5周视觉集中的距离只有1~1.5米,到3个月时能达到4~7米。而且,约从第五六个月起,儿童开始能够注视远距离的物体,如街上行驶的汽车、建筑物上的霓虹灯等。
儿童视觉集中的性质也在发生着变化。最初儿童的视觉集中主要是由外部刺激物的新异性、强度等引起的,约在第3个月左右,儿童能够主动搜寻视觉刺激物,这时已具有自觉的性质了。
(二)视敏度
视敏度是指视觉精确地辨别对象形状和大小的能力,即通常所说的视力。通常人们认为小孩的视力比成人好,这是不客观的,事实上,儿童的视力要弱于正常的成人,视敏度是随年龄的增长而发展的。
视敏度是依靠眼球晶状体的变化来进行调节的。新生儿的晶状体不能变形,难以对视觉对象进行有效聚焦。2个月后,儿童开始能够对晶状体进行调节,到4个月时,晶状体的协调合成功能已经趋于成熟。随着晶状体调节功能的不断完善,儿童的视敏度逐步提高。相关研究表明,新生儿的视敏度为20/150至20/290之间,也就是说,新生儿在20英尺处才能看到视力正常的成人在150~290英尺处看见的东西。出生后的第6个月,视敏度可达20/100,2岁儿童的视敏度基本接近成人水平。
幼儿期的儿童的视敏度持续发展。根据1955年英多维茨卡娅的研究报告,幼儿看清圆形图上裂缝所需要的平均距离,4~5岁为207.5厘米,5~6岁为270厘米,6~7岁为303厘米。如果把6~7岁幼儿的视敏度的发展程度作为100%,则5~6岁为90%,而4~5岁为70%o我国已有的研究指出,1~2岁的儿童视力为0.5~0.6,3岁的儿童的视力为1.0,4~5岁以后,视力趋于稳定。这些研究在数字上难以完全吻合,但足以证实了儿童的视敏度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不断发展的。
在正常视力之外,弱视是儿童视觉发育过程中的一种常见病。弱视儿童的视力落后于正常儿童,两眼不能同时注视同一目标,无立体感,不能准确判断自身的空间位置,不能完成精细动作。但儿童的弱视是可以治疗的,特别是要早发现、早治疗,对于无器质性病变的弱视,经过及时治疗后,绝大多数可以获得正常视力。根据有关研究和经验,治疗弱视的最佳期是3~5岁,12~13岁以后弱视已经巩固,难以获得较好的治疗效果。
(三)颜色视觉
颜色视觉指视觉区别颜色细微差异的能力,也称辨色力。这种能力并非儿童天生具有的,它有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在新生儿的视觉世界里,只有黑、白、灰3种颜色,他们还不能感知其他色彩。
一般认为,三四个月的乳儿才开始具有最初的颜色视觉,具备了辨别彩色与非彩色的能力。这一观点得到了相关研究的证实:有人用”颜色偏爱法“给儿童呈现两个亮度相等的圆盘,一个是彩色的,另一个是灰色的,结果发现3个月的乳儿对彩色圆盘的注视时间比灰色圆盘多一倍,由此断定他们已能够区别两种不同的颜色。从第4个月起,儿童开始对颜色有分化反应,相对于冷色,暖色更能引发儿童的兴奋,尤其是对红色表现出明显的偏爱。
婴儿期的儿童开始能够正确辨别各种基本的颜色,如红、黄、蓝、绿,但不能很好地区别各种颜色的色调,如深蓝和浅蓝,大红和粉红等。
到了幼儿期,儿童区别颜色细微差别的能力逐步提高。4岁开始认识一些混合色,5岁基本能够区别各种色调的明度和饱和度,这种能力在6~7岁又有较快的发展。
我国学者丁祖荫等人对幼儿颜色辨别能力进行了研究,要求幼儿对12种颜色进行辨认,通过配对(按照实验者提供的范例选择对应的颜色)、指认(选择出实验者指定的颜色)、命名(幼儿自己说出各种颜色的名称)3种指标对幼儿的辨色力进行判断。该研究对各年龄组幼儿正确辨认率达75%以上的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表明,幼儿正确辨别颜色的种类和比率都随年龄的增长而增长。研究者同时指出,幼儿能否正确辨认颜色,主要在于是否掌握了颜色的名称。儿童约从4岁起能将基本的颜色与其名称联系起来,词对颜色具有标志和巩固作用,各种深浅不同的颜色要用词给予明确的命名,加强相关词语的学习,这将有利于幼儿颜色辨别力的发展。
儿童的颜色视觉存在性别差异。一般来说,女孩的颜色辨别能力要优手同年龄组的男孩。另外,色盲是颜色视觉方面的一个重要缺陷,色盲患者约占总人口的3%~4%,幼儿教育工作要充分考虑色盲儿童的特点,采取措施,创造适合他们的教育。